當前位置:生物質鍋爐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新聞
《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探索應用生物質摻燒技術
6月17日,成都市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推進燃煤發電機組升級改造。加快金堂電廠燃煤機組提效降耗改造,探索應用生物質摻燒等先進技術,減少煤炭消耗總量,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增強電廠調峰靈活性;推進大邑三瓦窯燃煤電廠“煤改氣”和彭州市、大邑縣建設燃機調峰電廠。鼓勵電廠實施熱電聯供,助力低碳園區、低碳社區建設。
推進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鼓勵太陽能、淺層地溫能、生物質能、空氣源等開發應用。鼓勵具備應用條件的區域積極推廣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加快成都萬興環保發電廠、成都大林環保發電廠等垃圾發電項目建設。詳情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7日
鍋爐部分節選
1. 加快生產方式低碳化轉型。實施工業節能服務行動,指導生產用電加熱工藝提升,推廣使用電鍋爐、電窯爐、電熱釜。實施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按照“能改盡改、應退盡退”原則,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落后產能淘汰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動在用鍋爐提標和電能替代改造;繞城高速內全面淘汰燃油鍋爐,新上鍋爐全面使用電鍋爐。[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發展政策措施
為推動《中共成都市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優化空間產業交通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定》(成委發〔2022〕2號)落地落實,制定本政策措施。
2. 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攻堅行動。持續推進工業企業、城市綜合體、大型商場、院校、醫院、辦公樓宇等的電能替代。有序推進電鍋爐替代燃氣鍋爐,按照改造成本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并享受電價優惠;繞城高速內新上鍋爐全面使用電鍋爐;支持工業窯爐、燃氣空調等重大用能設備電能替代改造,按改造成本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電能替代改造用戶增容工程按紅線內費用的1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3. 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氫能發展利用。有序退出生活垃圾填埋,鼓勵生活垃圾、秸稈等生物質發電,給予投資補貼和運營補貼。支持分布式光伏試點示范,按裝機容量給予最高300萬元、按發電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統籌推進“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加快建設“綠氫之都”,對綠電制氫項目市、區(市)縣兩級聯動給予0.15-0.2元/千瓦時的電費支持,鼓勵氫能多領域應用示范,對加氫站建設運營,給予最高1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城管委、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