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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生物質發電項目最高補貼500萬元
6月29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發布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應有序推進生物質能利用,在農林資源比較豐富的縣(市、區),科學合理建設農林生物質電站,鼓勵建設生物天然氣等項目。
原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招商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中北高新區、西山示范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市有關部門制定了《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商貿流通業發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文旅產業發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標準化廠房建設運營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資支持會展業發展措施》等措施,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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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
“一快,二好,三效”(實施快、質量好、效果好),多元推進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水能、地熱能和新型儲能利用,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結構,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招商政策
(一)風電、光伏發電項目
1.重大項目投資補貼,對列入省集中式光伏發電、風力發電開發方案的項目按批復時限完工實現全容量并網發電的項目按投資額的0.5%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分布式項目投資補貼,對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廠房、商業樓宇、辦公建筑、交通場站等大型商用及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按批復時限完工實現全容量并網發電的項目按投資額的1%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分散式風電按批復時限完工實現全容量并網發電的項目按投資額的0.5%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生物質、地熱、儲能、水電等)
1.生物質電熱聯產項目,對農林生物質電熱聯產項目按時建成投產按投資額的2%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地熱能項目,地熱能項目建成并正常運營按投資額的20%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新型儲能項目,對新型儲能項目(電化學、壓縮空氣等)給予補助建成后按投資額的2%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4.抽水儲能項目,對抽水蓄能項目完成項目前期準備具備開工條件并開工后予以獎勵200萬元,建成并全容量并網發電后按投資額的0.1%予以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對小水電項目建成投產一次性獎勵100萬元。